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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科军局长访谈
你是第311位浏览者 发布日期:2004-9-21
(本文发表在《江苏民族宗教》2004年第4期,与该刊记者联合采访)

                    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维护宗教领域稳定
                      —苏州市民宗局王科军局长访谈


    苏州东临上海,南接浙江,西抱太湖,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历史文化悠久,投资环境较好,是我省对外开放较早的城市之一。到目前为止,该市有外商投资企业11000家。世界500强跨国公司中,已有91家在苏州投资了230个项目,有30家还设立了研发机构。目前长期居住在该市的外籍人士和港澳台同胞5万多人,并有逐年增多的趋势。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该市的渗透也越来越多。最近,本刊记者利用到苏州参加全省巩固专项治理成果现场会的机会,采访了该市民宗局局长王科军。王局长不但热情介绍了苏州宗教工作的情况,还特别就巩固专项治理乱建寺庙成果和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谈了自己的体会和思考。
    记者:苏州市是我省宗教工作的重点市之一,宗教事务繁多,在众多工作中,您觉得多年来困扰苏州宗教工作的突出问题是什么?
    王局长:正如你所说,苏州五大宗教齐全,宗教工作任务繁重,多年来作为宗教事务的主管部门,我们也做了大量工作。从不同的阶段看,宗教方面的突出问题也有所偏重,前几年,宗教方面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农村乱建寺庙问题相对突出,小范围内的整治效果不明显,整治后“反弹”现象比较普遍。农村中非法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频繁发生。二、我市环阳澄湖周遍地区天主教地下势力活动频繁,地下势力利用各种渠道和手段拉拢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这几年针对以上突出问题我们给予了更多关注,根据全国和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的要求,借助《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的颁布实施,苏州作为治理农村乱建寺庙的典型对全市范围内的乱建寺庙进行了一次集中整治,全市共计2294处乱建的寺庙全部整治到位。为防止反弹,今年2-4月份又开展了复查工作,通过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落实基层宗教工作的责任,来尽力保障对这一突出问题的治理成果。对天主教地下势力的治理,我们通过建立联合办公会制度、爱国会组织、完善基础台帐资料、坚持“打防并举,教育为主,转化一个,带动一片”等综合治理手段,形成了联席联防机制,使天主教地下势力的非法活动得到了有效的遏止。从最近两年看,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外开放度的提高,对外交流的增多,境外人士在苏境内宗教活动的规范和管理也被提上工作日程;抵御渗透工作日益突出,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呈加剧趋势,渗透的手段、方式、渠道更加多样,范围更加扩大,形式更加隐蔽,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另外像爱国宗教团体自身建设薄弱,上层代表人物后继乏人,民族宗教领域引发的突发性事件在近两年也日益突显出来,给我们宗教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记者:苏州这几年乘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的东风,在重点、难点问题上有何突破?
    王局长:毫无疑问,近几年我们党和政府对宗教工作的认识又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面,尤其是江泽民同志关于宗教工作的“三句话”精神已成为做好新时期宗教工作的指导方针。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的召开,使得各级党委和政府能够从讲政治的高度来重视宗教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们借此“东风”切实解决了一些实际的重点、难点问题。一、形成了各级领导重视、各相关部门配合的协调机制。我市领导对宗教工作相当重视,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的苏州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吸收了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公安局、安全局等14个部门加入,形成了各部门关心支持宗教工作的良好氛围。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套班子领导多次视察宗教活动场所,7月16日苏州市政协组织了60多名常委视察了市区6处宗教活动场所,给我们场所管理提出了一些宝贵的意见。现在每年都召开全市的宗教工作会议,使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加强了对宗教工作的重视。在此基础上我们在治理天主教地下势力活动、抵御境外渗透和治理“三乱”等工作中能够得到各级领导大力支持和各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很顺利的建立各部门协调的工作机制,打开了宗教工作的新局面。二、解决了宗教工作中一些实际问题。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后,我市市委和政府领导十分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宗教工作,市委常委会专门讨论宗教工作,解决了机构、编制、经费等重大问题。目前,全市11个县级市(区)民族宗教局已全部列入政府序列,特别是城区以前没有设民族宗教局,这次都新设了。在人员编制上,我局还增设了政策法规处,专门增加了5个行政编制。三、借助“东风”,帮助我市宗教界解决了一些多年未曾解决的问题。借助于对宗教工作的重视,我们帮助宗教界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例如:我市基督教房产的落实、部分宗教活动场所的恢复开放、宗教活动场所的修缮经费等问题。让宗教界人士切实感受到我们党的宗教政策真正得到了贯彻落实,体会到我们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和依法维护宗教界权益方面所作出的努力。
    记者:“全省巩固三项治理工作成果现场会”在苏州召开,您有何感受?应如何对待一些地方屡治不绝、时有反复的“回潮”或“反弹”现象?您认为问题的症结在哪里?
    王局长:“全省巩固三项治理工作成果现场会”在苏州召开是省宗教局对我市宗教工作的重视,是对我们开展专项治理所取得成效的肯定。会上各兄弟市局都介绍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很有借鉴意义。通过这次会议,我们更加明确了宗教工作专项治理的迫切性、巩固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对当前和今后的宗教工作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
    从这次现场会反映的情况看,无论是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假僧假道乱做佛事道场还是农村乱建寺庙的现象都还不可能完全根除,各地专项治理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回潮”现象。拿我们苏州来说,从我们今年3月份对治理乱建寺庙复查工作的情况看,部分市(区)“回潮”、“反弹”的势头还很强。我们在复查工作的基础上综合分析了出现回潮的原因:一、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对宗教工作仍然存在“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情况。“不愿管”是因为认识不清、思想麻痹。对基层宗教工作,尤其是非法宗教活动,我们的基层领导、干部还存在认识不清的现象。“不会管”是因为部分基层干部对宗教工作的复杂性、严重性在政治上缺乏足够的认识,缺少对党的宗教政策的全面理解,再加上平时宗教工作做的少,在治理乱建寺庙中不注意方式、方法,因而措施和行动都不力,引起信教群众的对立情绪;“不敢管”的现象主要因为一些“香头”有一定的地方势力,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当地干部害怕得罪人,害怕受到打击报复,也有些村干部担心拆除小庙会伤害亲戚长辈们的感情,怕乡亲们的指责漫骂,曲于压力而不敢管。二、乱建寺庙的整治工作不够到位,给非法小庙“回潮”以可乘之机。一些拆除的小庙没有进一步进行清理和整顿,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和部分佛、神像都没有清理干净;暂封的小庙没有很好的利用起来等等都可能引起“回潮”现象。三、长效管理工作责任制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有些地方虽然也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但并没有很好的落实,重“拆”轻“管”思想还比较普遍。四、一些“香头”始终也没有放弃要重建寺庙的念头。五、基层宗教工作缺乏足够的人手等等都是客观促成“回潮”现象发生的因素。“回潮”、“反弹”现象的出现并不是对我们专项治理成果的否定,而是给我们以后的工作敲响警钟,农村一些宗教突出问题的治理绝不是一蹴而就的,要想根除就必须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
    记者:凭您的经验,巩固治理成果、抵御境外渗透应该抓住哪几个关键性的环节?今后应在哪些方面努力?有同志说说,“有形的庙好拆,无形的庙难拆”,对此您有何看法?
    王局长:我是2001年6月份调入咱们民族宗教系统工作的,到现在刚好满三年,三年的工作让我对民族宗教工作有了较全面了解。“民族宗教无小事”绝不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而是我们党和政府多年来对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经验总结,是时刻悬在我们民族宗教干部前面的一盏警示灯。
    这两年,我省开展了治理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我省宗教领域的稳定做出了努力。治理是一时的,要想不出问题就必须巩固治理的成果,而成果的巩固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过程。抵御境外利用宗教渗透工作,通过多年的实践与探索,更使人体会到,丝毫放松不得,必须常抓不懈。这两项工作都要求我们作好长期“战斗”的准备,抓好几个关键性的环节:一是要组建一支好的管理队伍。宗教工作不是仅靠一个部门、一个单位、一个干部就能作好的,要形成治理的合力,达到治理的效果,就必须建设一支好的管理队伍。要建立以各级党委民族宗教领导小组为核心的,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人员组成的工作班子。基层工作要建立由乡镇领导、统战委员(民宗助理)和村组干部具体抓的宗教工作队伍。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力量, 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二是要构建一个好的管理网络。建立健全一个好的管理网络不仅是治理工作成功与否的关键环节,也是落实长效管理的关键。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对宗教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各部门的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分解任务,逐级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基层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完善市(区)、镇、村三级管理网络和责任制。明确属地管理原则,强化落实责任。三是要营造一种好的管理氛围。良好的外部氛围是保障治理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环节。要积极主动争取各级领导对宗教治理工作的重视和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调动各级宗教工作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争取获得广大信徒和群众对治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加大宣传和教育的力度和广度,营造良好的氛围,形成治理的合力。
    三个环节缺一不可,要抓好这三个环节还必须加强以下工作:一、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长效管理机制。在今后对治理成果的巩固和抵御渗透中,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长效管理机制。要进一步充实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班子,加强对宗教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尤其是基层干部的工作责任。强化长效管理机制,将前阶段各地区在这方面的好的做法推广开来,增强基层领导干部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使得宗教工作能够真抓、实抓、常抓不懈。 二、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强化对基层宗教工作干部的培训,努力培养一支肯做、能做和会做宗教工作的干部队伍。要指导和帮助爱国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教职人员整体素质,增强其对信教群众的感召力和凝聚力,使之真正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三、建立和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建立信息沟通网络,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沟通机制,让产生在基层的宗教问题在最快的时间为我们所掌握,提高我们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
    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有形的庙好拆,无形的庙难拆”,这几乎成为我们宗教工作干部的共识。我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和看待这一问题,单纯从宗教信仰的角度看:现实中的寺庙只是广大宗教信徒内心信仰的外化,是信仰的载体表现,这一信仰载体并不是唯一的,甚至不是固定的,当其中某一载体消失时,信徒内心的信仰并没有随之消失,甚至没有一点减少,它可能会转移到其他的载体上,也可能不依存于载体而只存在于信徒的思想中。我们在对去年治理乱建寺庙的复查工作中便发现很多类似现象,很多小庙,在去年整治工作中已经被全部拆除,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但每逢初一、十五仍有很多信徒自发到原庙址上烧香敬拜,而且这类现象很普遍,在信徒看来,他们心中的“佛”、“神”依然还在。可见现实中只是拆除小庙,并不能根除信徒精神上的信仰,不能拆掉思想上的“庙”。 从宗教工作管理的角度看:一方面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对出现的非法寺庙我们要坚决拆除,不留隐患。另外一方面对对广大信徒思想上的“庙”要有清醒客观的认识,绝不能用行政命令和强制手段来干涉宗教信仰自由,要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思想教育和学习,逐渐用社会主义的先进思想和文化主导广大信教群众的精神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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